——————中华财险珠海中心支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本文将围绕安责险的诸多问题详细解读,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保险制度。赶紧转发收藏!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从安责险的定义不难看出,安责险具有两大核心功能:
- 事故预防功能:保险公司为投保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识别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 事故保障功能:在投保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企业的员工损害、第三人损害、事故救援费用、法律费用、鉴定费用等综合费用进行保险赔付

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属于国家规定的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包括:
- 煤矿与非煤矿山
- 危险化学品
- 烟花爆竹
- 交通运输
- 建筑施工
- 民用爆炸物品
- 金属冶炼
- 渔业生产

安责险的保障范围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根据2025年3月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责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 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
- 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
- 事故抢险救援费用
- 医疗救护费用
- 事故鉴定费用
- 法律诉讼费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 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
- 各地可在全国最低保障限额之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确定当地最低保障限额

- 通常为一年
- 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施工周期调整

安责险的保费由参保企业缴纳,不得以任何形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安责险与工伤保险及其他相关险种相比:
- 覆盖群体范围更广
- 保障更充分
- 赔偿更加及时
- 预防服务更加到位


- 强制性:高危行业必须投保
- 商业性: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
- 福利性:理赔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
- 局限性:保险责任范围和适用范围有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明确保险需求:评估行业风险,确定保障范围与保额
- 选择保险公司与产品:选择信誉良好、服务有保障的保险公司
- 提交投保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补充材料
- 审核签约并生效:签订正式合同,支付保费后保单生效

-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免责条款"
- 充分利用事故预防服务
- 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优化费率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规定的7类服务项目:
-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
-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 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
- 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

事故预防服务应通过以下形式开展:
- 依靠自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
- 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 聘请外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
- 委托保险经纪人
无论通过哪种形式,投保单位均应与保险机构沟通并协商一致,根据其行业领域特点、生产规模、风险分布、人员状况、安全管理基础和历史事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需求,制定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方案,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措施、服务频次、服务机构、服务人员、预期目标和服务保障事项。

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和投保单位之间是委托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始终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保险机构则对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质量负责。如果投保单位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责任仍然由投保单位承担。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果由于保险机构在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过程中主观故意弄虚作假,导致投保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责险的理赔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同时保护好现场。
(2)通知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详细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3)配合调查:保险公司会及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报告、人员伤亡证明、财产损失清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员工培训记录等。
(4)损失评估:保险公司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一步确认事故的真实性和损失的合理性。
(5)理赔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计算,确定赔偿金额。(6)支付赔偿: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方式向投保单位支付赔偿款项。在理赔过程中,投保单位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确保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1)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形成自我约束机制,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由于企业参保时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职人数、过往处罚记录等材料与保险费率息息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越好,其保险费率越低,因此,通过实施安责险,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自我约束,同时叠加保险机构的事故预防作用,更能有效防范化解企业的安全风险。
(2)显著分散企业的安全风险责任,有效保护事故受害者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将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单位,依靠自身力量很难承受如此巨大的赔偿责任。通过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可以将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能够有效保证自身和社会公众的权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85
官方网站: http://property.cic.cn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第五栋日荣大厦第六层608室